會議指出,城鎮化是中國發展最大的潛力所在。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要求,抓住農民工融入城鎮這一關鍵,通過深化改革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有利于擴大有效投資和消費,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針對新型城鎮化,會議確定要放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條件,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對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的依法自愿有償退出機制。除極少數超大城市外,全面放開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等落戶限制。國務院已頒布居住證暫行條例,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細則,使有別于以往各類暫住證、含金量更高的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的城鎮常住人口,讓他們盡早在居住地享有義務教育、就業、醫療、法律援助等多項基本公共服務。
同時,加快城鎮棚戶區和危舊房改造,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將棚改政策支持范圍擴大到全國重點鎮。降低準入門檻,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交通、地下管網等建設。運用“互聯網+”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提高公共服務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另外,擴大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范圍,積極發展中小城市,開展賦予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特大鎮部分縣級管理權限試點,以特色城鎮發展帶動脫貧攻堅和新農村建設。并且,完善土地、城鎮住房等制度,鼓勵地方利用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本設立城鎮化發展基金。財政轉移支付、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中央預算內相關投資向轉移人口落戶較多的城鎮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