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9月13日電 (劉燁)記者13日從廣州市白云區委宣傳部獲悉,白云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新快報》記者10日采訪太和鎮頭陂村違建時被打事件,白云區委12日上午召開區委常委擴大會,研究部署對打人者及涉案違法用地的查處工作,據悉,打人事件中已有4名人員被刑事拘留。
據介紹,記者被打事件發生后,廣州白云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方武祥和太和鎮黨委書記唐皓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慰問受傷記者,強烈譴責打人行兇者,并表明區委、區政府將嚴肅處理此次事件。白云區委12日召開區委常委擴大會,向全區通報事件情況,研究部署對打人者及涉案違法用地的查處工作。
根據白云區的通報,涉案地塊位于太和鎮頭陂村“狗門地”(土名),占地面積約50畝,土地權屬單位為頭陂村第十二經濟合作社。2004年郭錦秋任該社社長期間將該地塊租給鄭國輝、劉福會等人,租期20年。
該地塊共建有11棟1至2層建筑物(6棟為磚墻結構,5棟為框架結構),建筑面積3727平方米,其中10棟在2005年已建成,余下1棟建于2007年。2007年以后該地塊沒有發生新的違法建設。經核查,該地塊1997-2010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基本農田和一般耕地,2010-2020年總體規劃調整為園地。
該地塊2007年被列為國家衛片違法用地圖斑,白云區國土執法部門已依法查處違法用地當事人,并作出土地違法行政處罰決定。該案當事人因違法用地破壞基本農田超過5畝,觸犯了《刑法》的有關規定,白云區人民法院于2009年對時任頭陂村十二社負責人郭錦秋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已執行。
對于拆除違法建設和罰款的行政處罰由于當事人拒不執行,白云區國土執法部門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由于強制執行申請被法院裁定遺漏主體、事實不清,不準予執行,違建拆除和行政處罰未得到落實。
對該起毆打記者事件,廣州白云區公安機關已對其中4名人員予以刑事拘留,對其余在逃人員進行追捕,并成立了專案組深入偵查,搜集線索,深挖幕后指使者和“保護傘”,依法嚴懲不法分子,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同時,廣州白云區政府已責令區國土執法部門嚴格按照“拆除并恢復土地原狀”的要求,督促頭陂村和第十二經濟合作社落實整改,并繼續補充和完善強制執行申請,堅決落實法律和行政的懲罰。
相關案件有關進展情況,廣州白云區表示,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媒體公布。(完)
(原標題:記者采訪廣州白云區違建被打 4名涉案人員被刑拘)